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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福鼎市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福鼎市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00名,其中中学60名、小学120名(含公费师范生9名)、幼儿园20名(含公费师范生1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30岁以下(1992年3月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④面向地区:“宁德市”是指2023年3月31日(含31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院校的2021、2022、2023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院校2023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福鼎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⑤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3.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因进城考试岗位报考人员不足导致城区学校岗位空缺的,则该岗位调整为新教师招聘岗位,不再另行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系统开启)~3月31日(系统关闭),应聘人员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福鼎市教育局通过网络对相应的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平台及文件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而造成审核不通过和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福鼎职业中专学校动漫设计教学岗位(岗位序号8011)的考生,上网填报时统一选择“中学美术”进行报考;报考福鼎职业中专学校机械建筑工程教学岗位(岗位序号8012)的考生,上网填报时统一选择“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进行报考;报考福鼎市佳阳民族学校岗位(岗位序号8032)的考生,上网填报时统一选择“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进行报考。
四、考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福鼎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1.准考证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2.考试时间、地点:4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①加分对象: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3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②加分办理:5月10-12日向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五、资格复核
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另行发布公告),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或解聘、辞聘)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及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试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若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出的岗位则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3.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4.补充招聘报名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5.本次考试违纪违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6.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7.报考人员有关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政策咨询,请直接拨打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进行咨询。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各类信息将通过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93-7830171,7820061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