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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0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在资格审查中对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茶陵县人社局和茶陵县教育局认定。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愿意在茶陵最低服务3年。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8.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8:00—2023年3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登录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按要求填报信息。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9日8:00至2023年3月24日18:00。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都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发布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试讲(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试讲(专业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专业测试)
高中体育教师、高中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后进行专业测试。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选。入围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专业测试。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队列队形规定口令和篮球技能展示。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岗位笔试后进行试讲。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入围试讲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试讲。试讲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讲成绩未达到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讲(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发布通知。
4.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40%+试讲(专业测试)×60%
笔试、试讲(专业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专业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按顺序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当即签订《就业协议书》,除因考察不合格原因外不得放弃,否则纳入诚信记录,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茶陵县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茶陵县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5245310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茶陵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xlsx
茶陵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