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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拥有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养)学科6个,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5个;招聘计划13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12:00至3月3日12: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官网在线招聘栏目的2023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未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应聘必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国(境)外留学人员请同时提供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博士毕业论文以及其他能证明所学专业的有效材料(原件、翻译件都须提供)。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开具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内)。
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落款时间为公开招聘体检通知发布时间的当月或次月)。
招聘岗位明确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证明开具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内)。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可视为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其他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关证明。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对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提供重新修改报名信息、补充上传材料等通道,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认真对照公告及应聘岗位要求谨慎操作。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分。
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含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考核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部门)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定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XGB01号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四年,首聘期内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首聘期结束后,聘期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转教学院专任教师岗。其他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实行试用期,连续工作经历满十二个月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历或连续工作经历不满十二个月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354,85258606(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长沙理工大学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