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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高碑店市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结合目前中小学教育教学现状和实际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名,其中职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公开招聘(补招)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出生年月在1988年2月8日至2005年2月8日之间。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的,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考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岗位信息表》中因岗位专业不符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工作经历、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8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招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如个别学科招考比不足1:3,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招考比按1:2执行。再达不到1:2时,核减该学科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2228050898d14636
3.报名时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2月15日1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5日15: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您已支付”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月16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bdzpks@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3年2月17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上午9:00—10:3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试卷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考试结束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系统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高碑店市2018年、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和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任教证明加盖市直或中心校公章,校长签字(复审时提供即可)。
3.具体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复审。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征信报告。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安排聘用人员岗位。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先在职试用,市教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三年六次(每学期一次)考核均合格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试用期间享受高碑店市在编教师工资制度及标准,其它补贴和福利待遇也参照享受。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报名技术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1-86661835;0312-282618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附件:高碑店市公开招聘(补招)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高碑店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