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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①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②具有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③获省(市)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④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⑤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扬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2.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3.须取得相应层级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
5.学历、专业及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三)专业方向要求。
《一览表》中对招聘条件中“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资料: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如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七)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4日9: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区教委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2月5日9:00前进行修改。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12月6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2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5日10: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
五、考试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包括:教育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25日(星期日)9:30—11:0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各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录http://www.cqbn.gov.cn(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说课(时间10分钟)、实作考核(不少于1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综合面试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各岗位面试方式见《一览表(附件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说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
2.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组织加试说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各科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工作满3年,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2年以上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33928、023-66232931;
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咨询电话:023-66232931、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596831628@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3.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