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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梅州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有关规定,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学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梅州市学艺中学是市直属初级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始建于1924年春,前身为“广益中学进步青年学生互助社”,后由郭沫若、成仿吾等人建议改名为“学艺中学”。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学无止境,艺德双馨”的办学理念,秉承“奋发勤学互助进取”的校训精神,弘扬“力学笃行,敢为人先”的优良校风。先后获“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梅州市文明单位”“梅州市文明校园”“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广东省初中物理示范教研组”等荣誉称号,同时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广东省第三批艺术特色学校、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
二、招聘对象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具体见《2022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者技能等条件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梅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三)联系方式:报名邮箱:sxyzxbgs@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3-2243742
(四)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将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发送至学校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但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同时,请致电学校工作人员,确保学校已经收到考生报名资料。
2、报考人员经初审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由本人在“本人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现场确认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地点:梅州市学艺中学地址:梅州市江南学艺路2号梅州市学艺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领取准考证
经现场确认符合报名资格后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6.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以及在现场确认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的,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防疫相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确认工作,报考人员确认前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确认现场。具体防疫措施按梅州市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3-2243742;监督投诉电话:0753-2128403。
附件1:2022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2022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梅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