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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公开招聘100名员额制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系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清康熙年间的琼台书院,薪火相传迄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琼台书院为清代琼州唯一府立学府,是海南师范教育的起源地。自书院而学堂而中师而今的学院,三百年化育桃李满天下,勇立历史潮头,传播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为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育了众多英才,铸就了誉满海内外的“百年师范”。学校现为海南省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海南小学、幼儿园师资的摇篮。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招聘岗位33个,招聘人数100名。其中,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73名,辅导员12名,管理人员25名。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18: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邮件报名现场确认,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或者招聘会现场收取应聘材料。
(1)报名邮箱:qtzp412@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员额招聘+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例:员额招聘+01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张XX)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自动回复邮件。
(2)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②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
(3)联系人:颜老师0898-65735080
曹老师0898-65900982
2.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邮件报名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现场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执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学院通过发放准考证及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及人事处网页公布。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其中专任教师岗的笔试内容由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构成;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由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专业综合知识构成。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但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同一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按规定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及人事处网页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学院按规定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10分钟,采用PPT,讲课内容围绕岗位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自定)和答辩、专业展示等形式进行。其中,报考岗位14者,须本人现场演奏2首曲目(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或舞蹈展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报考岗位15者,须展示所报岗位相关特长技能(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报考岗位18者,须展示已有自创作品或作品集。
其他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4)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部门的同志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职工,编制管理形式为员额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各招聘地点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描通行大数据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二)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报名或面试当天提供2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琼台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琼台师范学院人事处 ,颜为健
咨询电话:0898-65735080
传 真:0898-65735082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