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幼儿教师。
一、报名条件及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孟州市户籍(户籍注册时间限定基准日为2012年5月15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音乐、舞蹈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音乐专业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
舞蹈专业限舞蹈、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参加邪教组织的。
3、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5、有严重口吃及语言障碍者。
6、有精神病史,不具备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者。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类别、单位、报名资格、性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2日—5月25日,早上8:00—11:3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孟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四)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该比例,递减该职位招聘名额。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请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注意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六)领取准考证地点: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代领者须另提供其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分专业展示和个人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1、专业展示为考生现场展示所学专业,满分60分。
2、个人才艺展示内容考生自选,满分40分。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技能测试准考证发布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
1、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专业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在规定时间凭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说课主要测试应试者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报考专业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按拟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三)招聘的教师全部充实到孟州市幼儿教育岗位任教,凡不服从分配或限期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增补。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者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