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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人事调配制度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调动教师积极性,根据《中共大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名县教师流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大教领导小组﹝2020﹞2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8月11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魏州学校(中小学)、谢台臣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办理流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
主城区以外的19个乡镇中学、小学在编教师。
三、选调岗位、人数
四、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2.坚持教师所在学校教师编制或所任教学科相对富余可推荐的原则。
3.严格控制选调范围,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师所在学校严重缺编或所任教学科紧缺的可不推荐。
五、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报名第一天算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初中教师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任教时间满5年;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魏州学校中学部:取得与学科岗位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魏州学校小学部、谢台臣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要求取得与学科岗位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余学科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个人档案有涂改造假,“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4.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之间不得流动的其它情形。
六、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8月16日—20)
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8月18日—20日)
1.参加选调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在所在中心校或中学报名,填写《选调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按照选调条件集体研究后推荐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填写《大名县教师选调推荐人员汇总表》,并上报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每个中心校、中学推荐不得超过3人。
2.参加选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
(3)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6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8月22日)
1.成立由主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教体局、县委编办、人社局等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教体局人事股、县委编办综合科、人社局人事计划综合股等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资格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体局主要领导兼任,负责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具体事宜。
2.对参加选调人员的年龄、学历、教龄、教师资格证书、奖惩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面试人选。
(四)组织考试(8月24日)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形式为面试测评,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满分80分,回答问题满分20分。面试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测评科目
初中:现行八年级上册相应学科教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化学。
小学:五年级上册全科。
3.测评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评委评分方式
聘请异地评委,设两个评委小组(初中、小学各7人评委组),采取讲课(应聘人员按指定教材任意准备一节课)和回答问题(由评委组长提出问题,应聘人员作答)的面试方式,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评委对讲课和回答问题分别打分,讲课和回答问题两项分数之和为选调教师的面试测评总成绩。
5.加分方式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投身我县边远乡镇任教积极性,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同时给予边远乡镇教师在主城区学校学习提升机会,确保边远乡镇中小学教师能够有出路、稳得住、教的好。此次公开选调根据乡镇边远程度,按照由远到近原则给予面试加分政策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束馆镇、北峰镇、埝头乡、营镇乡、西付集乡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的教师加1.5分;
(2)孙甘店镇、张集乡、红庙乡、杨桥镇等四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加1分;
(3)金滩镇、龙王庙镇、黄金堤镇、王村乡、沙圪塔镇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加0.5分;
(4)西未庄乡、大街镇、旧治乡、万堤镇、铺上镇等五个乡镇中小学参加选调教师不加分。
(五)确定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选调人数择优确定人选。
(六)公示(8月25日—31日)
选调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流动手续(9月1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流动审批表,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教体、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教师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凡参加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调。
八、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选调政策、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股)
0310—6586379(中共大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0310-6571830(大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举报电话:0310-6571835(大名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0310-6571872(县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