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共受理申请34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32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将按申请人在“苏服办”APP上填写的邮递信息于8月15日前邮寄给本人,邮寄材料包括1本教师资格证和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因怀孕体检项目未完成人员暂缓领证,一年之内补检完未检项目并合格后再领取。
联系电话:89863197。
附件:2022年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