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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逐步解决凉州城区学校教师不足问题,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区农村学校中公开选调213名教师到城区学校和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213名
1.专任教师192名,其中:
职业中专5名:语文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初中49名:语文10名、数学8名、物理4名、化学3名、英语4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3名、生物3名、音乐2名、体育5名、美术1名、计算机3名。
小学87名:语文34名、数学25名、英语6名、音乐7名、体育9名、美术5名、计算机1名。
幼儿园51名。
2.教辅人员21名,其中初中7名、幼儿园14名。
(二)开考比例
职业中专、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各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3∶1及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学科选调名额。
教辅人员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应当达到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三、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四、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者方可参加选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2017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初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或学历为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以前(引进人才须按协议约定服务期满后方能报考)。
3.报考职业中专、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的年龄不作限制,报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辅人员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7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5.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师(幼师)及以上学历。
6.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或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7.报考职业中专、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报考教辅人员岗位的专业不限。
8.农村完全中学教师只限报职业中专、初中岗位,不得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
9.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10.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2年8月3日8时至4日16时持《城区学校选调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准考证(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4日20时前报区教育局进行确认。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专任教师岗位分为职业中专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四个组别,教辅人员岗位分为初中组、幼儿园组两个组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8月6日在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专任教师岗位。职业中专、初中、小学的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幼儿园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教辅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等,总分为150分。
3.笔试时间定于8月10日上午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加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妇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及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加1分(夫妇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加1分。
3.另对在张义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工作满10年的加2分,工作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优化配备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岗位,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优化配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岗位、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选调人员工作分配
按照岗位、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选调对象依次自愿选择学校,总成绩并列的,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工作年限也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的通知》(凉办发〔2020〕30号)精神,选调教师现为中、高级职务的,选调单位若无中、高级职务空岗时,暂按低一级职务聘任。
参加选调的教师一经被确定为选调对象,不得自行放弃。对不服从选调工作安排的,将调配到农村边远学校任教,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经凉州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优化配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疫情防控
(一)本次选聘工作将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省、市、区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因疫情防控政策不能参加考试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前,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全程要佩戴口罩。
(三)考生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州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优化配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935-2212693
凉州区城区学校幼儿园
教师优化配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