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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全省在编在职的中小学(含职业中学)教师。
选调名额8名,岗位详见《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严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规定应该实行回避的人员;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群众口碑差的;
7.工勤身份人员;
8.涪城区在编人员;
9.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尚在试用期的;
12.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本次选调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303室(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南街64号,电话:0816-2366753);
3.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报考者凭《考试通知单》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等选调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注: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缴笔试考务费50元/人、面试考务费80元/人。资格复审合格后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所填报的信息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确认,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
3.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在同一天完成,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结束立即进行面试。未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客观题和主观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考试通知书》通知为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须持《考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数控、旅游教师岗位除上微型课和答辩,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根据公开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综合考察工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负责,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察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调动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选调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
1.考生报名(考试)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2.低风险区来(返)绵考生需提供报名(考试)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无风险区参加的考生需在报名(考试)前提供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1)活动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活动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活动前7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重点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活动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其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以及健康码有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6)活动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绵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后续报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所有报名(考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报名(考试)时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选调政策、选调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66753。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0816-235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