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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9〕13号)和《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人员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经研究,面向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聘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4名专技人员;2名小学校长;22名专任教师;1名工勤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岗位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4个:镇康县教研(电教)室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1个、初中数学教研员岗位1个;核算中心岗位1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1个。
2.小学校长岗位2个:镇康县南伞镇户育完小校长岗位1个;镇康县勐堆乡慈心铜厂完小校长岗位1个。
3.专任教师岗位22个:
(1)镇康县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12个:一体化学校本部高中数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历史专任教师岗位2个、政治专任教师岗位2个;一体化学校本部初中语文专任教师岗位1个、数学专任教师岗位2个、英语专任教师岗位2个、物理专任教师岗位1个、化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
(2)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专任教师岗位6个:小学语文专任教师岗位3个;小学数学专任教师岗位3个。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2个。
(4)镇康县勐堆乡慈心铜厂完小专任教师岗位2个:小学语文专任教师岗位1个;小学数学专任教师岗位1个。
4.镇康县中心幼儿园工勤人员岗位1个。
注:报考实行1人1岗,不得同时兼报多所学校或多个岗位。
(二)选聘范围
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乡(镇)中小学工作满5年,特岗满8年,在县直学校(园)或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好,师德师风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理论修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水平、教师资格、专业要求、普通话等级、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心系群众;严于律已,顾全大局。近三年(2019—2021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和幼儿园工勤岗位不限年龄,其他岗位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四)岗位资格条件
1.教研(电教)室教研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或学科教研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成绩;
(2)具有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调研报告、课件制作、学科研究等能力;
(3)具有组织开展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教学分析、课程建设等工作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报考小学教研员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研员必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核算中心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财务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者截止2022年8月31日,具有从事财务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
4.小学校长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担任村完小校长、中心完小副校长及以上职务(含教办全体工作人员),中学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县直学校(园)、教育体育局机关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人员;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较丰富的教育专业知识、学校教育管理和组织领导能力。
5.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有1年及以上报考岗位学科任教经历(任教经历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报考初中岗位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须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岗位资格条件
(1)近三年学年末教学成绩至少有2年高于全县平均分,同时任教不同年级或学科可以按成绩较好的年级或学科计算,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教学成绩证明(法人签字盖章)。无教学成绩的人员,由学校考核达“优良”层次,提供乡(镇)教办室或中学年末考核证明;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7.镇康县勐堆乡慈心铜厂完小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4)能胜任班主任及学科教学工作。
8.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学前或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9.镇康县中心幼儿园工勤岗位资格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幼儿教育的精神;
(2)具有国民教育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现为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具备一定的后勤保障工作能力,能够承担校园电子仪器设备的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违规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人员。
(六)发布公告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相关QQ群、微信群中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共5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30日8:30—18:0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
镇康县民族小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张老师:13988301995,李老师:13988341418。
(2)镇康县一体化学校,付老师:18308835217,李老师:15334412844。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杨老师:13988300562,赵老师:15308835777。
(4)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袁老师:13578440286,罗老师:13987015017。
(5)镇康县南伞镇教育办公室,杨老师:13759387597,鲁老师:13988357618。
(6)镇康县勐堆乡教育办公室,李老师;13759375097,邓老师:13578331376。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考核加分的人员,需提供近五年来(2018-2022年)省市县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提交近三年最好2次市、县学年末统测成绩证明材料:1-5年级取2019、2021、2022年;6年级取2019-2021年;7-9年级取2020-2022年。
四、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享受的岗位设置服从应聘学校(单位)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不服从学校(单位)岗位安排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选聘方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笔试(总分100分)
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岗位均进行笔试。
1.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00——10:30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本次选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4.笔试内容
(1)核算中心岗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务相关知识;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常用的党政机关公文(通知、请示、报告、汇报材料等)撰写、格式编排等;
(3)小学校长岗位: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管理等相关知识;
(4)小学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六年级学年末质量监测知识内容;
(5)初中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知识内容;
(6)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考知识内容;
(7)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幼儿教育学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年教育部制定)
5.笔试所占的分值及出题形式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占30%),出题总分100分,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专家封闭命题,监督制卷。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教研员、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后续选聘环节。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镇康县民族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三)实操考试(总分100分)
仅幼儿园工勤岗位进行实操考试。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进行实操考试。若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
4.考试内容:
学校电子仪器、设备及网络的检查和管理维护。
5.实操考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实操考试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根据考试程序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四)基本技能考试(总分100分)
仅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进行基本技能考试。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4比例进入基本技能考试。
4.考试内容:
(1)命题绘画一幅。水彩笔、蜡笔自备。(35分)
(2)自编自跳3-5分钟舞蹈一个(可事先准备,录音带、道具等自备)、即兴编舞一个。(35分)
(3)自弹3-5分钟钢琴曲目一首(可事先准备)、即兴弹唱一首。(30分)
5.基本技能考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基本技能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根据考试程序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五)说课(总分100分)
仅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说课。根据笔试(幼儿园专任教师基本技能考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现场抽题,准备20分钟后进行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说课内容
(1)小学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六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2)初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九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3)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一年级现用教材;
(4)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大班上册)内容。
4.说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说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占20%、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占30%),总分100分,根据说课程序制定说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六)面试(总分100分)
小学校长、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幼儿园工勤岗位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实操考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面试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根据面试程序制定面试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评委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七)听评课(总分100分)
仅教研员岗位考察听评课。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8:00-9:00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1:5比例进入听评课。
4.听评课内容
观看对应学段和科目的课堂教学视频(40-45分钟),作出听评课记录和教学建议。
5.听评课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听评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听评课程序制定听评课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八)课件制作(总分100分)
仅教研员岗位考察课件制作。
1.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听评课成绩1:2比例进入课件制作。
4.课件制作内容
(1)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小学语文六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2)初中数学教研员岗位:初中数学九年级现用教材上册。
5.课件制作所占的分值及评价方式
课件制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根据课件制作相关标准制定评价表,由招考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临时抽7名骨干教师组成考评组,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求5个有效分值平均分进行考评。
(九)考核加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最高计20分,报考其他专任教师岗位最高计10分)
考核加分以实际分数计算纳入综合成绩。小学校长、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幼儿园工勤岗位不执行考核加分,教研员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执行考核加分。
(1)近五年受国家级表彰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省部级表彰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受市厅级表彰加6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2分)、县处级表彰加4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8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2)近三年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6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2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3)近五年来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5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0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3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6分);
(4)近三年在市、县级学年末统测中:小学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第二名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第三名加6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2分),第四名加4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8分),第五名加2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4分);初中阶段平均分全县第一名加10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20分),第二名加8分(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加16分);
(5)有多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10分(报考高中岗位最高加20分)计算。考核加分需提供个人最好(两次)成绩证明材料;证明由学校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核实认定,教研(电教)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电教)室公章。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6)考核加分说明:考核加分材料如出现造假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个人综合成绩
1.教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听评课成绩×20%+课件制作成绩×20%+考核加分;
2.小学校长、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40%+考核加分;
4.高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30%+考核加分;
5.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基本技能考试成绩×40%+说课成绩×20%+考核加分;
6.幼儿园工勤岗位综合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一)成绩公布
个人综合成绩公布在镇康县民族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十二)组织考察
小学校长岗位开展组织考察。根据个人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由县教育体育局组建考察工作组对小学校长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听、看、查、访、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其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十三)确定拟聘对象
1.小学校长岗位。将考察结论和考察组建议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
2.教研员和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岗位、学科选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则以近三年教学成绩排名顺序靠前者优先,若教学成绩仍相同,则以受表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3.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学历高低、双学位(历)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4.工勤岗位。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实操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仍然相同则采取实操方式进行。
(十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教研员、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任教师和工勤岗位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小学校长岗位体检不合格者,提交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递补。
(十五)公示与聘用
1.小学校长岗位。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南伞镇教育办公室报请南伞镇党委、勐堆乡教育办公室报请勐堆乡党委聘用,聘期3年。并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教研员、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任教师和工勤岗位。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人员要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重点地区旅居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考试人员参加笔试及后续选聘环节考试,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纸质材料。笔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遵守考点防疫规定。
(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自始至终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6630901;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30132;镇康县教育体育局:6630656。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