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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以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247名,具体岗位详见《东兰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报名时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在拟聘用公示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①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除个别岗位单独设置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外,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详见《东兰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2)的专业目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在2022年双选招聘会(河池学院、南宁师范大学以及线上招聘)中已与东兰县招聘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入围体检的考生以及达成就业意向后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户籍、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审核中发现考生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或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考察、聘用等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8:00至2022年7月10日18:00。
(二)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将《东兰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东兰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4)及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需按附件5的顺序要求以PDF文档上传):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教师资格证(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报名时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在拟聘用公示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上传至东兰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专用邮箱(dljszp2022@163.com)。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等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5日9:00至2022年7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方式:必须在收到报名材料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要求:按规定,不符合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17日上午9:00-10: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到东兰县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7月20日前统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1)笔试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免笔试岗位),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面试前3天进行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由东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结果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兰县教育局0778-6325450。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3:东兰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东兰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材料册.doc
东兰县教育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