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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夏津县职业中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30名。本次教师招聘在县教体局领导下,成立2022年夏津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教师资格。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7月5日之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登录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2338222/index.html)查看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往届生)等扫描件、一寸电子照片,以“姓名+所报学科+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xjzyzz2021@163.com);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县职业中专(夏津德百温泉对过职业中专弘德楼二楼综合办)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9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为紧缺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时,按1:2的比例开考。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类别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夏津县职业中专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通知考生补充完整。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夏津县职业中专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于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高中学段的学科全部内容及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70%和3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70%和30%。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公布。夏津县职业中专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工作将聘请异地评委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试讲课题由评委在高中或中职现行使用教材中现场抽签确定,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夏津县职业中专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夏津县职业中专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教体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咨询电话:18905444391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夏津县职业中专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