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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幼儿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210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笔试通过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试费用70元/人。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6.免费说明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7月6日9:00前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邮箱地址:hyqjyjzyw@jn.shandong.cn,邮件主题:姓名+免费审核)
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审核合格后电话当天通知考生。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同组、同学段、同学科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命题。
2.笔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各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⑥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岗位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面试费70元/人。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学科素养技能测查、答辩、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场选岗后当场有弃权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重新现场选岗。现场选岗结束后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该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87955175,0531—81255651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