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所有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将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1.面试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教(无学生参与)的方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2年7月9日,地点及相关规定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为苏仙区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选岗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经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苏仙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面试准考证号)、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表内)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表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苏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2.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现场需要出示的防疫材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苏仙区纪检监察部门、苏仙区委编办、苏仙区人社局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附件1: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xls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