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及时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或者“宿康宝场所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等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封闭考试形式,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材料、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通过材料、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③所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均须带笔试准考证。
2.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审核。
3.递补规则。经县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同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长10分钟(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另加专业技能测试2分钟,报考高中岗位面试时长待定)。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备课4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和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在考察、体检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县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报县委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或离职。
受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定向培养师范生。按原就业协议书规定,根据培养学校和我县招聘教师考试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
2.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3.其他。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发布,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27—83595162
县教育局 0527—8369023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27-83990110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27-83939897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18851290636 袁老师188512908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