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教育局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人数4-5人的,入围面试人选15人;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的,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的,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两项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按照试讲、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
面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60%和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增加复试的方式确定,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在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利津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增加复试的方式确定。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化工学校、幼儿园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县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编办字〔2018〕17号)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利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9919、5629269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利津县教育局地址:利津县城凤凰大道58号
附件:
附件1:2022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附件2:2022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利津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