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即对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考试时长为60分钟,赋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笔试时间以发布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等形式,时间5-13分钟,以面试通知为准),备课时间30分钟。
3.面试时间:计划2022年5月28日(以面试通知书规定日期为准)。
4.面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1)如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1(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如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同岗位成绩相同处理办法
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③教师资格证学段高者;④师范类专业毕业者;⑤专业对口者;⑥所获奖项高者;⑦报考英语学科的英语等级高者等确定。
6.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和县教育局公布栏公布成绩。
(四)择岗
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如同一成绩的由择岗人员抽签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人员放弃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按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2.考核。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隐瞒个人实际情况通过考试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初中3年、小学和幼儿园5年)。
3.受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进入招聘场所,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旅居广西区外或来自广西区内有疫情病例地区的考生应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健康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招聘场所。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考试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兴业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监督举报电话:0775-3766676(兴业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5—3776780(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陈老师、梁老师)
附件:
1.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2年兴业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