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考试办法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的形式,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4名(不含24名)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4名(不含24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加分办理。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①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②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③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其中,职业技术专业(岗位代码19-28)面试方式为话题表述和现场问答。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职业技术专业话题表述)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三)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核
体检前,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合格线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查验动态“健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晋江市。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二).xls
3.晋江市2022年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晋江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