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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优化配置县城学校的师资力量,满足搬迁群众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就地入学需求,经研究并报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镇乡学校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平塘县2022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遴选原则
(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
(二)按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好、教学质量好、工作业绩好的原则遴选优秀人才。
二、遴选计划及岗位
(一)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共遴选工作人员8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考察逐环淘汰的程序组织实施。遴选岗位见下表。
注: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遴选岗位为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县城学校共遴选教师291名,采取笔试、考核、考察逐环淘汰的程序组织实施。遴选岗位见下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2022年5月10日平塘县镇乡在编在册在岗的初级中学、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金盆街道辖区内的学校教师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初级中学、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教师遴选。
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初级中学、中心校、小学教师遴选。遴选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年龄结构、性别结构、职称结构等因素,按学校及学科需求数进行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遴选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1.截止2022年5月10日,试用期满。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与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正在接受公安、纪检等部门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未达到合格及以上(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等次的。
5.截止2022年5月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遴选资格条件的。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报考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会议室;报考县城初级中学报名地点在平塘县第二中学;报考县城小学报名地点在平塘县实验小学。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含报名表张贴1张);
(4)近三年个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学校出具,县教育局干部档案服务中心审核);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22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21日09:00-17:30期间,到平塘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遴选程序
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遴选采取笔试、面试、考核、考察逐环淘汰的程序组织实施,每个环节结束后有关结果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再进行其他方式的通知,考生须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2日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重要政策(含上级师德师风文件)、公文写作等。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考核。按面试成绩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分数高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和工作表现,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考核。由所在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对考核对象进行百分制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在95分及以上的为A等计10分,80分及以上95(不含95)分以下的为B等计6分,70分及以上80(不含80)分以下的为C等计2分,未达7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遴选资格。截止2022年5月10日,抽调在其他学校(单位)超过半年或原学校已经撤并的,在抽调单位由抽调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所在科室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由抽调单位确定)。
4.确定考察对象。按考核结果和加分权重结合笔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结果拉开等次的,直接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结果在同一等次的,采取表彰评比加分方式确定考察对象:(1)按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每1年优秀计2分;(2)获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记2分;(3)近3年内获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表彰每次计0.5分;(4)近3年内获县部门表彰每次计1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州部门表彰每次计2分、获州委州政府或省教育厅及以上表彰每次计5分。加分后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上述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表彰均指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组织、人社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名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州管专家”、“州级拔尖人才”、“学科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非党委、政府或非教育、组织、人社部门评选表彰的各种荣誉称号不计分。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参加过骨干教师培训,属于个人专业成长经历,也不予加分。加分须在考核时填写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向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了解情况、向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科室了解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的;(2)存在超出惩戒规则体罚学生情形的;(3)存在《平塘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兼薪和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所列重点整治内容情形且尚未整改的;(4)存在违反《信访条例》《黔南州信访工作失职失责追究办法》情形的;(5)存在本方案中不得参加遴选的7种情形之一的。
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遴选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遴选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该岗位拟遴选人选。
(五)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遴选程序
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遴选采取笔试、考核、考察逐环淘汰的程序组织实施,每个环节结束后有关结果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再进行其他方式的通知,考生须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2日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重要政策(含师德师风文件)、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新课标内容、教学设计等。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核。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同时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分师德师风考核和教学成绩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师德师风考核。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和工作表现,采取百分制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考核。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测评打分占40%、中层干部测评打分占30%、所在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打分占15%、随机抽取所任教班级10名学生打分占15%。针对不同测评人员设计不同测评表。民主测评结果在95分及以上的为A等计10分,80分及以上95(不含95)分以下的为B等计6分,70分及以上80(不含80)分以下的为C等计2分。不达70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抽调在其他学校(单位)超过半年或原学校已撤并的,在抽调单位进行测评。其中,抽调在县教育局或外单位的由抽调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所在科室全体人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位由抽调单位确定)。
(2)教学成绩考核。
报考统一监测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的以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教师个人表彰结果为依据进行累计加分,获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获教学质量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没有定等级的进步奖加0.8分。报考非统一监测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不得申请教学质量加分。加分须在考核时填写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师德师风考核得分加教学成绩考核得分为考核对象最后考核得分。
3.考察。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核得分末位并列的以笔试分数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时教学设计得分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程序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遴选程序中考察程序开展。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遴选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确定拟遴选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该岗位拟遴选人选。
五、遴选审批
将拟遴选人员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遴选人员一经遴选到新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所遴选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调动。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遴选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参加遴选人员须按我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笔试及面试当天须提供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佩戴口罩,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八、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九、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本《简章》解释权属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
0854-7228109(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8005(平塘县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第四纪检组)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平塘县2022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平塘县2022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考核加分申请表.doc
平塘县招聘办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