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选岗和签约人选,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与签约人员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三方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等顺序优先确定名次先后。
(六)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九、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周转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校外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同时佩戴口罩入场,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参考。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校外人员进校一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并进行二码联查。
(二)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二、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三、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bl6237195@163.com
附件:
1.2022年北流市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2年北流市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