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拟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四)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并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根据引进人才类别,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正高级教师、具有副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和“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面试过程中,应聘者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二)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由应聘者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集中安排,经与应聘者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779-3200920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
邮编:536000
网上报名二维码链接:
附件.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xls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