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专业测试时间(拟定5月21日)、地点、具体事项等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测试项目为考生报考岗位相应项目,满分为100分。
3.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笔试)。
(四)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时量等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考。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
3.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分男女设岗的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可在同学段同科目中调剂指标;其他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调剂、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另行公告。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拟定为6月7日17∶00前,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音体美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折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他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资格审查)。
3.入围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自行进入报名系统相应栏目打印,一式两份)及下列材料的原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③《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资格)。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试教(含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音体美岗位按专业测试和笔试合成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六)试教(含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试教(含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及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中职学校工科类专业还包含现场操作)情况。试教(含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相关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相关规定,保留其体检资格一年,并与2023年新聘教师一并参加体检。
5.如体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含面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及资格终审
1.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终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含面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如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放弃该岗位聘用资格,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专业测试(音体美岗位)、笔试、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含同一岗位中既有编内计划,也有备案制计划的岗位),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学校。
3.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疫情防控要求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笔试、面试(试教)、资格终审等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省外考生48小时内、省内考生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向望城区教育局报备。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望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组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和有关工作,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报名、专业测试、笔试、资格审查、试教(含面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聘用等事项均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在资格终审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录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政策咨询)0731—88068543
望城区人社局(技术支持)0731—88071233
监督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监审法规室0731—88063561
望城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731—8808172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9∶00—12∶00;13∶00-17∶00)
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附件:
1.长沙市望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长沙市望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退费相关事项.doc
3.长沙市望城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方案.doc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