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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的通知》(南青发〔2019〕14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以及《青秀区委组织部青秀区委编办青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青秀区畅通人才交流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十个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组通〔202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青秀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青秀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东南部,是南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金融、信息和会展中心,所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121所(其中,小学8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8所、公办幼儿园27所)。
二、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79名,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4年5月5日以前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熟悉行业情况。
(六)具有国家统一招考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七)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5月5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5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青秀发布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等公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5月5日8:30至2022年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网站“2022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统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专题”(http://www.qingxiu.gov.cn/jyj/)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
青秀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5日8:30至5月12日17:00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增设筛选环节
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岗位招聘2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0人;岗位招聘3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或知识测验,再根据面谈或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或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谈或知识测验人员。
1.面谈。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且低于20人(含20人)的需进行面谈,面谈工作由青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若面谈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知识测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验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
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青秀区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青秀区教育局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七、待遇
纳入青秀区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三)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等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老师、梁老师0771-5826393
附件:2022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统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