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牟平区政府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报如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2年应届毕业生
(1)《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3)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步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班长、团支书证明(加盖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公章);
(6)政治面貌证明(加盖党员所属基层党组织公章);
(7)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
(8)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9)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与准考证同底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2、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1)《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步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班长、团支书证明(加盖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公章);
(5)政治面貌证明(加盖党员所属基层党组织公章);
(6)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与准考证同底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9)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
报考专业岗位的考生,不需提供党员、学生干部证明。
面试前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考生免缴面试考务费,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牟平区政府网。
五、考察与体检
1.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专业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同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按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综合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牟平区政府网公布,名单公布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从同一招聘岗位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招聘主管机关组成考察工作组,采取一定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招聘主管机关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招聘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牟平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使用、重点培养锻炼。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待遇政策
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标准兑现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
1.生活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工作且在烟台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2.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工作且在烟台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牟平区委组织部、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4219899
监督电话:0535-4219196
招聘网站:牟平区政府网(http://www.muping.gov.cn)
附件2: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公开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样本.doc
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