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已经通过加分、专项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2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老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2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2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或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察委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告知。。
3.资格审查:由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工作时间)持《2022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时间,系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具证明时间须在其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
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③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④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本区教师考试招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选岗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
考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依次选定应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应聘岗位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应聘岗位选定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选定应聘岗位后,因放弃应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岗编适度分离岗位,聘用人员须先在附件“备注”栏注明学校工作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教体局人事股: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2248457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2-2073226
十三、本公告由东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