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资格初审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大学
附属中学及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点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2.近1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请考生关注“长沙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址:
https://hr.szu.edu.cn/rczp1.htm
深圳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www.sdsyfz.edu.cn
咨询电话:0755-66882356、66883311
本公告由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22年上半年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x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