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评议
1.考核评议对象确定。考核评议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考核评议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由本人签字出具承诺书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评委专家进行考核评议。重点考核评价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评议分值为100分。
4.考核评议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考核评议人员的岗位。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考核评议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的人员中,根据考核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核评议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开展教学科研能力和技能训练指导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4.公开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分值为100分。
综合成绩=考核评议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评议成绩、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仍相同的,按职称高低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考核评议成绩(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评议、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官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6.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730-8805635;
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电话:0730-8805505。
本公告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岳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docx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