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考生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约
体检合格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服务期协议。放弃签约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签约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考察
体检合格且签约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在城区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农村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限未满人员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郴人才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的享受永兴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面试准考证原件;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选岗。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2022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因体检、签约、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设以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0735-5522186。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5-5522661。
七、招聘考试服务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因为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制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
2.所有考生应在面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3.提前打印好面试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4.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1米线间距),主动扫“场所码”,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5.以下人员暂不允许参加考试:
(1)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行程码带*号的,不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3)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2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6.报名和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须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以进入。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保持人员间距。
9.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考生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11.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12.考生应同时关注查阅组考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如实向组考部门申报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防疫信息。
九、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4:永兴县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5:2022年永兴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二维码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