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两部分。
(一)面谈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齐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同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齐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管理模式及相关待遇
所招聘教师由所在学校管理,试用期一年,聘用后与齐河县城乡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待遇:薪资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18553489693、15315888669、13665348019(齐河人才发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