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试方式
1. 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 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九、体检、考核
1. 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 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十、选岗
体检和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核准
1. 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 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1. 已经在编的教师和参加2022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漳州辖区内岗位)且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考试。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按属地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提供考试前2天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3)考试当天本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3.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 2022年漳州市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xlsx
漳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