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用试讲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根据应聘岗位,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和专业素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思维能力、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签约人选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人选放弃签约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体检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奉节县教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就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奉节县任教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4.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咨询电话:奉节县人力社保局023-56551505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023-5656110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奉节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