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8:00(系统开启)-2022年4月2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平台: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招聘管理系统https://jyjt.xaqjyj.cn/。操作说明见附件1《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招聘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4.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须PDF格式上传至招聘管理系统: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任职资格证书(如园长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其中,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或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
(6)获奖证书;
(7)报考园长、副园长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工作经验证明内容包括单位性质、工作年限、担任岗位等信息,担任多个岗位须分时段注明,幼儿园须注明班额情况。具体见附件2《工作经验证明模板》。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场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本人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集团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7日。
3.咨询电话:0592-7882063。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5月6日在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月8日17:30前通过招聘管理系统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方式、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等招聘后续具体事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应聘人员多加关注,跟踪留意,避免贻误。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外出培训等;教职工可享受工会福利。
(三)符合《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翔委〔2019〕56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2.本公告岗位条件涉及专业类别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执行。
3.本公告要求的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截止至2022年4月(含4月)。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含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信息的(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5.此次招聘的岗位人员,翔安教育集团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集团开办的各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6.本次招聘的园长、副园长、教师岗、保健医生实行六个月试用期和一年考核期。保育员岗、教学助理岗、财务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所有人员试用期和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自动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7.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8.请应聘人员据实准确填报信息。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9.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但未入围录用名单的人员,将列入翔安教育集团的储备人才库,由翔安教育集团根据岗位需要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有关程序给予聘用。本规定有效期一年。
11.聘用前,翔安教育集团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12.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聘用前,翔安教育集团将对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如有问题,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