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计算方法是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ojiang.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对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人员采取加试一场的方式并以加试打分计算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数据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9.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文字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五)签订协议
在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候选人。由学校与候选人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原则上学校与候选人于面试结束当日签订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
(六)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的应聘人员应积极主动的将个人相关证件原件交报考学校收齐后,统一交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复核考察。应聘人员学籍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邮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相关证件和学籍档案等材料进行考察。经考察通过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由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个人自行体检不予认可。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墨江县人民医院;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递补事项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签订协议后自愿放弃、考察不通过、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反映。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2.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为普洱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浪费考录资源行为
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视为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前打印《2022年墨江一中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健康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二)报名和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应提前到达报名、面试地点。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在昆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地点。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在昆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应聘人员,可进入报名点和考点。
2.“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报名点和面试考点,未提供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3.14天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报名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报名前在昆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报名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未提供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
5.报名和面试当天,“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不得报名和面试。
6.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考生本人及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由同一组面试考官统一采用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
7.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和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报名和面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报名和面试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和面试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和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招聘工作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五、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二)该方案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订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六)咨询电话:
墨江一中办公室0879-4231641
杨老师13769091862
谢老师13759011214
鲁老师15154851235。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公告由墨江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3.2022年墨江一中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6.2022年墨江一中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清单.docx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