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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9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lsdc.gov.cn,登录路径为: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德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2年4月20日之后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4月20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其他的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4月24日17: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25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4月24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17: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有关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前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2年5月24日9:00至5月29日9:3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5月30日至5月31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专项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类加分等优惠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拟加分的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或专项招聘、转正等)等的证明(证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州级部门按管理权限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6月24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申请。查分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分数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及以下的除外)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递补。递补人员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按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生所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2:1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否则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政审)
由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与聘用相关的材料的,取消聘用)。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lsdc.gov.cn,登录路径为: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从政审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都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德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0834-5202716。
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528656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5202859
附件:1.考试须知
2.德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和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招聘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招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招聘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招聘,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德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