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加分的情形: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5、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加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jaqjyjrsk508@163.com,请在发送成功后主动联系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以确认加分材料是否成功接收,并根据电子材料审核情况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所有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内容
(1)第1、2、3类招聘对象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招聘岗位名称前标注“★”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5分钟)。
(2)第4类招聘对象
采用结构化面试,设3题,由考生在考室阅题思考后当场作答。阅读思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布。
5、聘用成绩采用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聘用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6、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体检人选的名单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
六、体检
所有岗位拟体检人选均需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九、选岗
(一)第1、2、3类招聘对象
拟聘用人选按照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第4类招聘对象
拟聘人选原则上安排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原晋安区属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按综合成绩位次在公布的对应备选岗位中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同分的,采用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选岗时间、地点及选岗办法等具体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发布。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面试资格审核、面试等通知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十三、学历学位及专业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6、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十四、其他
1、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最高学历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2、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晋安区教育系统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6、若因疫情影响面试资格审核、面试等招聘相关程序的,将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7、福州市象峰中学(暂名)位于五四北片区,拟与省市属优质学校合作办学。
8、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3月25日。
9、本次招聘会解释权归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
1、2022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省考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pdf
2、2022年面向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招考编内教师备选岗位计划表.pdf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