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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师资补充工作,2022年晋安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185名在编新任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以下经历之一的体育人才:(1)入选奥运会、亚运会中国代表团;(2)获全国比赛前六名;(3)国家一级运动员;(4)获全省比赛第一名的我市紧缺专业人才;(5)所带队员获全省冠军。
3、具有一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人员。
4、服务期已满3年(或2022年8月满3年)的晋安区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
本场招聘会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非编制内在岗人员报考,需在体检前提供经相应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附件2)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中除另有其它规定外,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截止到2022年3月25日。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报到前取得。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jaq.fuzhou.gov.cn/xjwz/ztzl/jy/,下同)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
1、第1、2、3类招聘对象从“新任教师”模块进入报考相应岗位。
2、本次招聘“委托考试”模块中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均为零,仅作为本公告第4类招聘对象笔试报名使用,其他人员报考无效。
第4类招聘对象须按照原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时本人报名的学科岗位,报考“委托考试”模块中相应岗位,并取得笔试成绩。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所有岗位由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截止时间以网络报名平台规定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的,将及时予以公告。
五、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1)第1、2、3类招聘对象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
(2)第4类招聘对象
笔试成绩采用教育综合知识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折算。
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布。
4、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