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查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所有岗位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在面试指定教材中,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的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作为该岗位的面试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5.面试内容与分值:
现场编写片段教学教案(限时60分钟,教案不评分),进行片段教学(限时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使用教材:现行涵江区中小学使用教材(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因招聘人数较多,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为: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评委组成: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决定位次高低。
4.体检标准和办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2.考察办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pthj.gov.cn/ztzl/jyzl/)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4-6709212。
附件:1.2022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2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2022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查表
4.笔试加分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
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
(莆委办〔2010〕64号)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