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疫情防控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考生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的具体防疫要求将于资格复审前在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网站公告。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执行。
六、资格复审
1.报名资格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网上打印好《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带到现场,并随带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社会人员资格复审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6.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跟进)。初定于面试前一周进行笔试并公布笔试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7.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告,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七、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后对外公布。
3.面试形式为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总分100分(教学基本功占40分,专业技能考核占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4.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5.无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体检合格者由常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政审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验证、聘用
1.拟录用的2022年毕业生初定于2022年7月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进行校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签订《常熟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三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自试用期起2年内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0512—52707573。
十一、其它
1.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它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本《公告》由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2774095。
常熟市教育局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