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试讲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试讲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试讲
1、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学院一般会提前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
岗位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分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分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
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分别于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八)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潘老师、季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8,严老师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