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体育类专任教师、舞蹈类专任教师、声乐类专任教师、钢琴专任教师、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早期教育专任教师、心理学专任教师、教育学专任教师、新闻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将在发布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评通知时同时公布。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设计类、美术类、舞蹈类、声乐类、钢琴类专任老师需提供个人作品或个人表演视频。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原则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2、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按规定参加考试。在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后按考生测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组成,按照考生“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实际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2)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
考生可在专业能力测评或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度专任教师岗位第一批招聘计划表.docx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