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试讲考核方式。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考核最终成绩的60%。专业能力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成立专家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一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评委专家打分后取平均分计算(计算平均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专业能力测试(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教学目的的实现、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及教学效果,无需PPT,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工程教材2021年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第八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历史地位),届时由考生现场抽取指定两章中的知识点进行试讲。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告栏公布。
(三)心理测评
到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占4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应聘者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试考核同岗位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坚持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2次。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由人事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3512355。
(二)应聘者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由滁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人事处联系方式:彭老师(0550)3510868
学校网址:www.chzu.edu.cn邮编:239000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滁州学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