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后邮寄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习成绩单;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等。
(三)面试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组织,面试采用学术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拟聘用人员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面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三)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等手续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我院给予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699856
联系人:曹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组025-83236258
机关纪委025-8569989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