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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迫切解决旗第一小学和旗第三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按照《2020年第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6号)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紧缺岗位教师,特此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29名,具体招聘科目及人数如下:
第一小学:语文4人、数学6人、体育2人,共12人。
第三小学:语文4人、数学5人、体育8人,共17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2022年2月14日之前落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表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4.专科学历具有相应任教学科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不符的,需提供在义务教育学校满两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之后出生);有满两年及以上在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工作经历或持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形式及递补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见准考证。
每一学科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实际需求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4:1,如达不到4:1,须达到各学科出题专家组根据试题难易程度预先设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达到评委组事先设定的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试讲内容为小学现行相应学科教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汇总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试讲,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最多递补两次。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月20日两天,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报名地点:按照应聘单位及岗位,分别到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多媒体教室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当面告知,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小或三小的其中一个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应聘意向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和应聘单位各持一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需要提供在义务教育学校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必须携带教师任课表、满两年及以上的工资表复印件和学校任职证明材料(均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8)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如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材料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应聘意向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从毕业到现在无间断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的信息相一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8.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