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报学校批准后,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教学科研岗面试形式为无生授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素养和学术素养。美术、体育专业面试需加试专业技能,授课与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实际确定。
实验员岗面试方式为实验演示、讲解,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承担实验员岗位工作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上午10:00—12:00。
面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上午9:00开始。
考核地点:亳州学院(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四)考核成绩
1.成绩计算办法: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考核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成绩公示方式:在亳州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与亳州学院人事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考核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也相同的,按照工作经历年限长短确定体检人选;最高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学校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数根据体检人数确定,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档案审查,国(境)外人员需进行外事审查。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资格条件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办法按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执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为合格。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决定。
学校审批同意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以人事代理方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样标准的工资福利及晋职晋级待遇;在校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2022年7月15日前到校报到,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报到者,取消拟聘资格。
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和入职手续办理,逾期取消拟聘资格。
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把个人人事档案随调至学校人事处,逾期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十、有关事宜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需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未形成结论前,公示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协议或未按要求按时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五)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宜另行通过校园官网和人事处网页通知。
(六)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亳州学院人事处、邮编:236800。
人事处招聘咨询电话:0558-5367005、5367110(方老师、王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558-5367061。
亳州学院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