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证、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优质课、示范课等证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经历”、“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论文需提供杂志原件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复印件。
报名表需幼儿园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需加盖幼儿园和幼儿园主管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专业发展评价程序。
(四)专业发展评价
专业发展评价分值为100分,由安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专业发展评价。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发展评价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考察程序人选与选调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考察程序人选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足2:1的,专业发展评价成绩不低于30分,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考察程序,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专业发展评价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考察程序人选。
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名单于2022年2月24日在安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 察
考察工作由安阳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专业发展成绩和考察情况,1:1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
(六)体 检
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安阳市教育局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 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安阳市教育局官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安阳市教育局选调工作监督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安阳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监督电话:0372-5116822、5022285。
(二)选调条件最终解释权归安阳市实验幼儿园。
联系电话:0372-5972216。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