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设岗位全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应聘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工作计划等协商。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①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doc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x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湖南师范大学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