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试讲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试讲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试讲结束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进行。
六、考试
考试由试讲和面试两个阶段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1.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满分100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在试讲成绩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含8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3.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学校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评议,主要评议应聘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相适性等。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八、体检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请登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一致;专业代码不一致、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交专业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能以应届生身份报到。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8.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9.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也可电话查询。
10.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1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2年1月27日